本文介绍弹性公网 IPv6 的使用限制。
说明目前仅支持如下地域开通弹性公网 IPv6、IPv6 负载均衡、IPv6 私有网络:广州、深圳金融、上海、上海金融、南京、北京、成都、香港、新加坡、弗吉尼亚。其中,针对地域为深圳金融、上海金融的金融行业监管要求定制的合规专区,需 提交工单 申请使用专区。
IPv6 基础配额
资源 | 限制(个) |
---|---|
每个 VPC 的 IPv6 CIDR 个数 | 1 |
每个 VPC 可开通 IPv6 的子网个数 | 256 |
每个子网的 IPv6 CIDR 个数 | 1 |
每个弹性网卡的 IPv6 地址个数 | 1 |
每个 VPC 可开通 IPv6 的弹性网卡个数 | 10000 |
每个 VPC 可开通 IPv6 公网的个数 | 1000 |
说明:一个 VPC 内仅允许1000个 IPv6 地址开通公网,如果需要开通更多 IPv6 的公网能力,请提交 工单申请。
IPv6 公网带宽上限
计费模式 | 带宽上限 | 单地域限制 |
---|---|---|
按流量计费 | 0-100Mbps | 单个地域中,所有按流量计费的实例,实际运行的总带宽峰值不大于5Gbps。若您的业务要求带宽保障或需更大带宽峰值,请购买按固定带宽计费的公网带宽。 |
按共享带宽包计费 | 0-2000Mbps | 单个地域中,所有按共享带宽包计费的实例,实际运行的总带宽峰值不大于50Gbps。若您的业务要求带宽保障或需更大带宽峰值,需要按比例支付保底费用,请联系您的商务经理,或提交 工单申请 调整。 |
注意:使用按流量计费和按共享带宽包计费模式时,带宽峰值仅作为带宽最高上限峰值,不作为承诺指标。当出现带宽资源争抢时,带宽峰值可能会受到限制。